2024.5. 4 《曲礼》下 (08)

曾 庆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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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4日20:46:592024.5. 4 《曲礼》下 (08)已关闭评论 168字阅读0分33秒

 

【原文】

 

振书、端书于君前,有诛;倒筴侧龟于君前,有诛。

 

【释义】

 

在国君面前,用手指弹书籍上的灰或是整理书籍,都要处罚;在国君面前,把占卜用的蓍草放颠倒,把占卜用的龟甲打翻,都要处罚。

 

【解读】

 

国君面前做不合礼的动作或失误的行为,不只是对国君的不敬,也是对天地规律的不敬,要受到惩罚。认识到错误的深层次原因,才可能不犯错或少犯错。

  • 曾庆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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